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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建部、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近期,已有多个城市落实相关举措,继广州、深圳、广东中山相继宣布执行首套住房“认房不认贷”政策后,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惠州也迅速跟进落实。
8月31日,广东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之日0时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