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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安网9月08日讯(通讯员唐碧玉)2021年12月28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江华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正式揭牌启用。自侦协办启用以来,江华检察院充分发挥其监督、沟通、协作、配合作用,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以完善机制为抓手,促进侦协配合体系化
抓实“定期当值”工作体系。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定期值班,实行办案组“每周一天”的定期当值,形成规范工作日志和台账。对公安机关拟报捕、起诉案件审核把关,通过提前介入、审阅卷宗和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与公安机关开展协作,有效提升公安执法办案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如欧某滔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刘某玉涉嫌袭警罪等案件,均为当值检察官日常查阅公安办案系统时发现,目前均已立案侦查。构建立体化办案体系。前移办案关口,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精准识别”。“简案快办”。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从入口做好分流。对近一个月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类案检索,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拟移送起诉案件,加盖“轻案快办”印章,让简易案件切实快侦快诉快审结,释放司法效能。“繁案精办”。列明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清单,案件侦查阶段依法提前介入,实现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提前介入时就侦查方向、证据收集、追赃挽损等提出书面意见,同步提出报捕建议。如针对本县危险驾驶、涉“两卡”案件较多的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分别于每月第二和第四周集中移送审查起诉,努力实现20%的办案力量办理80%的简单案件,80%的力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3年1-6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9件389人,同比下降26.6%,审结率达83.38%,其中危险驾驶案件均在4天内办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均在10天内办结。搭建衔接配合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制定会签《联席会议制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积案清理细则》等制度机制;强化工作衔接。进一步畅通衔接机制,加强监督案件办理、线索排查、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办案衔接配合。强化共商研判。就疑难、新型、分歧案件等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证据的搜集、程序风险点防控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研判;强化检警沟通。实行《纠正违法通知书》每月集中送达机制,明确指出存在的侦查违法行为,建议公安法制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以案件办理为关键,促进侦协配合实质化
案前提前介入。通过派驻检察官及值班检察人员商请提前介入,特别是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案件。今年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5件、性侵未成年案件18件(全覆盖)。如在办理姚某波交通肇事案时,侦协办发现该案存在雇凶杀人重大嫌疑,通过提前介入,在审查逮捕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并依法追捕同案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案中引导侦查。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实现检警合作实体化对接,确保案件衔接流畅。对提请逮捕的案件,在审查证据的基础上,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有效降低提捕率。2023年1-6月,除“10·14”跨境开设赌场案和盛大金禧案外,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下降15.1%。积极推进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的案件,制作详细可行的继续补充侦查提纲,由侦协办审核把关,杜绝案件“带病起诉”。2023年1-6月,仅2件疑难复杂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普通刑事案件-比1.05,同比2021年1-6月下降0.0525。案后做好延伸。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列明监督事项和回复日期,继续跟踪案件的办理,力求案件立而即侦、侦而能结、捕后能诉、诉后能判。如被告人夏某华诈骗案二审期间存在无罪风险,在永州市检察院的安排指导下,迅速召开案情分析会,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逐一分析证据、补充证据,最后该案维持原判。同时,检警双方在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等方面积极协作,确保案结事了。今年来共促成和解18人,召开公开听证4次,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以履职方式为重点,促进侦协配合规范化
提升水平能力,促进办案理念规范化。联合组织开展同堂培训4次,学习2023年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湖南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等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类案分析”等专题研讨4次。不断加强刑事诉讼工作本领,推动双方理念上更“合心”、行动上更“合拍”、工作上更“合力”。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侦查活动规范化。找准监督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督促侦查机关提升办案质效,通过专项活动监督,促进侦查活动的规范化。如针对公安机关原有少数久侦不结的案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毒品案件是否存在另案处理没移送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立案后长期不侦查取证的情形,清查出2020年以来6件涉毒刑事“挂案”案件,侦协办将继续制作详细的侦查取证提纲,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后移送起诉;清查2013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挂案”43件,均系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驾驶案件。强化协作配合,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依托侦协办“桥梁”“纽带”作用,实现监督触角向侦查活动“前端”和审判活动“后续”延伸。如针对本县涉“两卡”犯罪案件量大及公安机关少数取证不到位等问题,对今年1-6月涉“两卡”犯罪案件全部把关,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建议除特殊情形外,其余均采取非羁押直诉方式在每月最后一周集中移送审查起诉。2023年4月,最高检、最高法印发涉“两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后,与法院对涉“两卡”犯罪的有关情形达成共识,目前起诉的涉“两卡”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以“利剑护蕾”为切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成效
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办案标准。以同堂培训为契机,加强法律、相关司法解释及省院“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的学习,统一立案追诉标准和执法尺度;组织公安、检察对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问题、困惑进行探讨,达成思想共识。通过凝聚共识、统一尺度,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6月,受理审查批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1件12人,同比下降52%。2022年来,通过强制报告立案性侵案件8件10人,协助教育等部门开展从业查询4800人次,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查询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开展后,依托侦协办在原有2个办案组的基础上增加1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之手。2022年以来,共受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65件76人,批准逮捕58件66人,逮捕率86.8%。受理审查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1件62人,提起公诉46件56人,起诉率88.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41人,占比73.2%。主动提前介入成效明显。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做到全部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侦查取证方向等方面提出意见。2022年来提前介入性侵案件65件次(其中2023年18件次),提前介入率100%。如郑某洋强奸案,经该院监督和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将“真凶”郑某洋绳之以法,对郑某兵作出法定不起诉。综合履职延伸职能。对未成年人追索精神抚慰金的民事案件,以支持起诉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撑腰”。今年共办理此类案件4件,均被法院采纳并执行到位;针对部分行业存在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案件7件,均被采纳和整改。同时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政策,2022年以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24万元。